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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刊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为民”之笔 绘法治“枫”景

郭清沂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吉拉吐乡综治中心化解纠纷。 王继旺 摄

“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把“金钥匙”。近年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统筹协调执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切实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源头、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延伸法庭职能

激活乡村振兴“新引擎”

“真是谢谢你了,朱法官,不然我这眼睛看不太清了,腿脚还不利索,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王府法庭法官经过整整一上午的调解后,86岁老人刘某的赡养费纠纷一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司法实践中,妥善处理好千千万万个“小案”是每个基层法庭法官的日常。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岗”作用,以司法之力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全面加强员额法官与乡镇、街道村屯整治委员对接工作,派出17名员额法官与辖区内11个乡镇、157个自然村、8个社区完成对接,同时设置16个巡回审判点,将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为乡村振兴注入法院智慧和法治动能。

聚焦多元解纷

奏好协同共治“交响曲”

2017年,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政法单位、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命名为“萨日朗小组”。作为“萨日朗小组”成员单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家门口”纠纷解决途径,抓前端化解“止于未讼”、紧盯源头预防“止于未发”,抓实抓细抓好诉前调解工作,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优化诉前调解

开启矛盾化解“快车道”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司法局等多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此外,确定5家调解单位作为多元化解纠纷机构,选聘各行业专业水平高、调解能力强的业务骨干96人为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年初至今,通过在线诉调对接平台调解案件总数1693件,调解成功1643件,调解成功率为97.05%。大量矛盾纠纷被快速有效地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路。

接下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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