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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专刊

扶余市人民法院:

部门联动 为民解忧

贾慧雪

扶余市人民法院三井子法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刘宁 摄

今年以来,扶余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枫桥式工作法”,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力争部门联动发现问题、为群众服务解决问题,以公平正义赋能基层法庭新“枫”景。

部门联动排隐患 综合治理防未然

工作中,各基层法庭主动服务,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动的方式,更好推进综合治理。在春耕生产中,三井子镇人民政府、三井子人民法庭、三井子镇工商所联合召开“农资座谈会”,针对农资产品安全问题进行沟通讨论,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因质量、安全问题而产生的农资纠纷。与三井子镇人民政府、三井子镇司法所在镇综治中心联合召开矛盾纠纷调解部署会,并开展因家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问题的预防化解工作,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巡回审判接地气 诉源治理惠民生

为切实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扶余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搭建法庭司法治理平台,宣法释法与执法办案同发力,推动基层法庭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案释法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标杆。聘请特邀调解员两名,并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一次,形成了“以党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专业调解服务为抓手、以化解质效为标准”的新时代“枫桥式”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

普法教育多元化  法律服务送身边

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推基层乡风文明建设,开展进校园等宣讲活动,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担当作为,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切实做到延伸司法职能,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枫桥式工作法”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探索。扶余市人民法院适应新时代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升“枫桥经验”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大提升了人民法庭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能动履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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