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7版:专刊

长岭县人民法院:

发扬“枫桥经验” 践行为民司法

郑天航

长岭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到乡村集市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郑天航 摄

近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将“枫桥经验”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让法院力量在“枫桥经验”中闪耀光芒。

靠前站 激发治理潜能

以“法庭进村社、法官进网格”为导向,推进员额法官全面对接乡镇(街道)一级综治网格。在综治中心和巡回审判点张贴网格法官的工作牌,公布工作地点和联系方式,方便法官实时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通过“日联系、周走访、月排查”的方式,排查摸底网格内的矛盾纠纷、涉诉信访等隐患,及时参与矛盾纠纷防范化解。2024年3月,利发盛人民法庭法官王丽佳在日常走访中,知晓了村民牟某和于某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王丽佳主动组织双方来到村委会,在村干部的参与下,对二人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在王丽佳的劝解下,二人握手言和。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进网格”说理化解纠纷120余起。

走出去 提升治理效能

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一方面,选取有典型意义、教育价值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群众身边,做到“办理一件案、化解一类案,教育一批人、指导一片区”的效果。4月15日,太平山人民法庭到太平山镇吴大屯村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尹万新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的同时,又给围观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另一方面,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开展点对点咨询、面对面宣传,实现法治宣传从“固定式”输入向“菜单式”供给转变。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受众500余人(次)。

引进来 凝聚治理合力

以创建“无讼村屯(社区)”为抓手,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鼓励引导群众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促进各村向“少讼少访”“无讼无访”转变。此外,与司法局开展深度协作,吸纳、培养辖区200余名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加入到法院特邀调解员队伍,进一步促进调解力量多元化,打造了“司法所人员专调、群众辅调”的新型调解模式。今年4月,巨宝山人民法庭联合三青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借助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灵活采取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式,法官与调解员合力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最终被告刘某当庭履行给付义务。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