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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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民主法治

创新解纷模式 深化诉源治理

本报讯(张琳)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桦甸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在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良好成效。

桦甸市人民法院坚持审判与服务并行、办案与治理并重,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源头防控延伸,将司法力量下沉,将治理阵地前移,促使纠纷消弭于无形。

着力推进巡回审判便民服务。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坚持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履行,实地化解纠纷,同时以案释法、就地普法,扩大法治宣传效果。着力推进诉源治理网格化服务。建立由乡镇负责政法工作的领导、村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网格员以及村民代表等组成的“诉源治理微信群”,法官及时推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致力从源头防范化解。

他们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组织实地普法宣传52次,与桦甸市法学会、融媒体中心和司法局联合举办“带你了解民法典”广播访谈节目14期。

注重前端化解,桦甸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调解格局,以“无讼村屯”创建为目标,以多元共治为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强化庭村联动,充分发挥村干部、村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网格员等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先行化解纠纷。

强化庭镇联动,与基层党委政府联动,委派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开展诉前调解,力争“大事不出镇”。强化线上联动,依托市、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综治视联网平台打造线上联动调解网络,引入调解组织,增加专业调解人员,力争线上止纷争。

突出关口把控,止纠纷于初期。桦甸法院出台《民事案件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与司法局协调沟通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中心,对征得当事人同意并适宜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入人民调解程序。优选10名法官助理组建诉前司法调解团队,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开展诉前司法调解。开启“送达+调解”同步走模式。在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的同时,抓住与被告“面对面”的机会开展调解工作,促使纠纷成功化解在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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