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6版:理论评论

建设“宁静小区”需要多方合力

王 琦

据媒体报道,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和地方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地“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无论是交通噪声、施工噪声,还是社会生活噪声,都对人们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打造“宁静小区”,让居民“睡得安心”,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此次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了“宁静小区”的建设目标和具体标准,也详细描绘出了未来居住环境的“宁静蓝图”,这无疑是对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噪声污染问题的有力回应,也体现了政府对百姓生活质量的深切关怀。

《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明确提出了“宁静小区”的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通过统一标准,各地在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时将更加有章可循,有助于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期望目标,居住环境改善有了更为具象的标准。在治理思路上,《征求意见稿》提出摒弃简单“一刀切”式管理,倡导精细化、系统化的治理方式方法,如噪声源头防控方面,提出了减振降噪改造、建立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具体措施,既有针对性,又富操作性,为“宁静小区”建设提供了明晰路径。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社会共治的重要性。在调解机制方面,提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应及时进行劝阻、调解,体现了对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的信任和期待。实际上,噪声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基层社区的沟通与协调,通过自治方式更直接有效地化解相关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宁静小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合力,长期努力和坚持。这一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制定相关评价标准、提供必要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加强监管等,持续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同时,广大居民也是这项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应努力提高防护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宁静与和谐。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