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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版:理论

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黄 蕊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有效治理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人民生活幸福,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三大重点内容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勾勒了秩序图景,指明了发展方向。新征程上,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农村党组织扎根基层、直面群众,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主心骨”,扮演着思想引领者、发展带头者、组织协调者、治理监督者等重要角色,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最重要、最核心领导力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引领,保证乡村治理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社会价值共识、提振鼓舞民心、组织动员等方面的引领力,通过把握方向、统揽全局、谋划思路、组织动员、宣传教育,将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凝聚起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强化组织引领,织密建强农村党的组织体系,切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每个乡村“神经末梢”,让党建工作没有空白地带。同时,积极创新领导体制,打破条块分割,解决乡村治理碎片化问题,探索成立党领导下的乡村治理议事小组或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协调力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村民自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支撑,新时代的农民是乡村振兴的最主要参与者及乡村治理的主体。因此,必须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释放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治理能力。大力培育拥有新理念、具备新技术的新型农民,通过科学系统的培养培训,让农民认识到乡村治理的重要性,持续激发其立足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乡村的热情,继而全身心参与乡村治理实践中。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实现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需要。要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治意识,坚持和完善好村民自治制度,拓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形式,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水平。积极构筑协商议事平台,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体经济等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不断丰富“一事一议”“村民议事会”等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形式。及时收集掌握民情民意,常态化开展代办、帮办等服务,发挥好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贡献智慧力量。

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矛盾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和复杂性特点,化解难度随之加大。要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征新变化,着力“抓小抓早”,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建设乡村“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按照“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流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的要求,打造实体化、实战化、规范化调解中心。入驻部门应择优配强工作专班,吸收行业部门骨干、专家、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等作为入驻人员,并协调专业性行业调解委员会、个人品牌调解室、法律咨询机构等入驻中心,以专业化的服务帮助群众化解纠纷。要通过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工作机制,打造全面受理、快速响应、接诉即办、高效规范的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此外,还应健全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置,将矛盾纠纷的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强化数智赋能,促进治理效能提升。运用数字技术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要遵循乡村和信息化发展规律,着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数治”促进“善治”。努力构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员等多层级纵向贯通、各部门之间横向联通的社会治理信息化网络,推动实现群众“线上”点单提诉求、政府“线下”服务马上办、乡村事务服务“零距离”,以“智慧+”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效率。全力促进“互联网+”服务向乡村全面延伸覆盖,强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着力摸清“家底”,熟悉掌握辖区内空间地理信息、人口信息等基础治理数据,同时打破乡村治理系统内的数据壁垒,形成制度、主体、行动、技术互相促进的基层治理格局,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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