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美佳)年初以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全力落实“阅核制”,全面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管职责,取得良好效果。该院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适用特别程序及以调撤方式结案之外的所有案件全部纳入阅核范围。在实行“一级阅核制”的同时,设立“层级阅核制”,进一步明确了14类案件的阅核主体。聚焦文书制作规范性、认定事实准确性、法律适用合法性、文书论理透彻性等方面阅核重点,建立了完备的制度体系,从而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规则。
自今年1月实施阅核制以来,船营法院院庭长共阅核案件1077件,占以判决方式结案案件总数的96.59%,其中,院领导阅核案件566件,主要领导阅核案件270件,一审判决被发改率为1.118%,同比下降0.95%,审判质量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