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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民主法治

专事有专人 专人有专责

——我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纪事

林南南 陶星宇 本报记者 赵梦卓

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和审判辅助事务办理为切入点,以“工作更加标准、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更加专业、运行更加高效”为工作原则,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通过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抓实“公正与效率”。

从“问题导向”到“自我革新”

如何让法官有更多精力精审案件,更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行?省法院以辅助人员深度集约、审判流程全面覆盖、智能辅助贯通始终的审判运行模式,有效实现了为司法提速、为群众解忧的改革愿景。

一体谋划统筹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研究专班,全省93家法院均成立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制定《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流程工作指引》等5项制度规范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审判辅助事务团队岗位职责“三张清单”,坚持全省法院同步推进、齐步向好。

边试边行梯度推进。在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延边地区开展试点,按照全域全员全覆盖标准一体推进。将信息技术与改革深度融合,投入使用数字化劳动力,开发完善“智能送达管家”“执行联动e联办”等智慧应用,建成“朝汉”双语集约送达电话呼叫中心,实现两级法院电子送达一站式集约化办理,为全省改革奠定基础。

数字赋能高效推进。依托吉林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信息化建设的良好基础,研发“审务e协同平台”。案件分案后自动纳入协同系统管控,各环节节点实时提醒、留痕管理。同时,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同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办案时长有效压减。

从“个人包干”到“流程再造”

省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各业务领域进行改革,将原本分散于诉讼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纳入集约中心统一办理。从审前、审中、审后、送达等环节,梳理出排期分案、工单审核流转、网上报结、卷宗归档、财产信息录入、送达等节点线上操作,按照人岗相适应、归类集中原则设置专人转岗,实现审判辅助集约化改革审级、类型、节点全覆盖。审判辅助事务从传统的负责人员一人跟案到底模式,转变为由专门工作小组(团队)统一管理调配,审判辅助事务流程管理更加集成、规范、智能。

通过“审务e协同”平台,工作人员按章操作,形成事务发起、接受、办理、反馈等全链条环式集约路径,审判辅助事务实现“多线程、并联式”办理。案件质检人员可以同步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审理期间填录的信息可以随时质检,对检查中发现的录入信息缺失或错误的问题,可以通过平台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补正,案件信息录入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院庭长可以通过平台对案件实时查询跟踪,通过临近审限预警、点对点督办的方式进行网上监督,切实提高办案效能。

从“优化升级”到“质效双升”

多点开花,各具特色。全省法院主动研究论证,因地制宜对各个领域进行改革。长春地区法院以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流程梳理和再造为重点,将两级法院电子材料质量核查职责统一归至中院,电子编目平均耗时缩短至4.5分钟;吉林地区法院开发应用民事执行强制措施预警管理系统,有效规避查控漏封、漏冻、漏控;白山地区法院成立法邮集约服务中心,两级法院统一适用同一送达专用号码6112368提供统一送达呼叫服务。

深耕精品,硕果累累。改革期间,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共编发信息专刊9期,汇总典型案件23篇。延边中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案例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研发的“审务e协同”系统荣获2023年度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二等奖,珲春法院撰写的《民事在线诉讼模式规则适用与完善——以D市法院为例》被评为数字法院创新论文。

齐头并进,质效双升。改革以来,全省法院平均结案时间30.89天,同比下降1.31%;延长审限率0.33%,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3.29%,同比上升3.05个百分点;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0.105%,同比下降0.18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全部优于全国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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