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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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长春市7所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

本报讯(记者李文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长春市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规范公办学校办学和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工作,于6月11日向社会公布:从2022年新学年开始,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吉林省第二实验远洋学校、长春东师中信实验学校、长春市赫行实验学校、吉林省实验繁荣学校(义务段)、长春外国语实验学校(义务段)、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义务段)共7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

据长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上述学校入学新生和现有在校生均执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不再收取学费,此前按民办体制运行时收取的学费均不予返还(不含预收学费)。今年招生方式与去年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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