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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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理论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金艳荣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中国的民主制度,根植于中国这片热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是我们党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结晶,既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又进一步推动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丰富内涵,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为国家进步、社会各项事业繁荣发展奠定良好政治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人民立场,为实现最广泛、最真实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以人民为中心显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与真谛。评价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沉淀和实践检验,其在发展过程中不照抄照搬国外民主模式,而是选择民主政治制度本土化的路径,结合中国具体国情,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而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政策措施、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既植根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又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创造了一种新的政党政治模式。这一制度能够体现奋斗目标的一致性、能够促进决策施策的科学性、能够保障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障民主过程广泛、真实、管用。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这一组织原则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立法和决策中坚持充分协商,让各方意见和诉求充分表达,在兼顾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基础上实行集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重在回应社会关切,在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保障了民主的广泛性,又形成了统一意志方便决议执行,具有很高的民主效率。面向未来,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走下去,让中国式民主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中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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