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陈雷的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任命高巍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席岫峰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免去陈雷的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任命高巍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席岫峰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