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又提出“制定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若干措施,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的工作任务,下一步,吉林省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春达在11月25日举行的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介绍,近年来,吉林省降低物流成本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物流成本相关要求,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行动方案,提出畅通物流通道网络、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等七项具体举措。下一步,将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有效降低物流的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管理成本。
进一步营造良好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强物流用地等要素资源保障,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维护物流市场秩序,降低物流企业税负,优化金融服务,创新物流金融、信贷、保险、信用等政策。
加快完善物流枢纽网络。支持和引导已纳入国家建设名单的物流枢纽扎实开展前期工作,整合集聚各类存量物流资源,促进枢纽间运行协作、政策协调、信息共享、互联成网,系统性提高物流体系效率。同时,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形成与国家物流枢纽联动发展的物流网络运行体系。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贷款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传统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发展智慧物流和冷链物流,进一步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曲镜浔
初审:刘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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