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吉林省具体将采取哪些重要举措,让民营企业有感有得,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11月25日举行的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易环宇表示,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举措,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优环境强服务、破壁垒解难题、疏堵点提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法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紧跟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制定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厅际联席会议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协调联动,在解决跨部门难点堵点问题上形成合力。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把民营经济发展列入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引领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畅通交流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座谈、调研走访、领导接待日等方式,深入了解、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困难诉求。发挥政企“直通车”服务机制作用,收集各类民营企业诉求意见,建立横向分发、纵向转办机制,压实各地、各部门办理责任,全程跟踪、督办、评估办理情况和效果,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
落实平等对待,推动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破除隐形壁垒,在招投标领域严格执行“七不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确保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权益保护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建立民营企业贷款考核机制,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健全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打造诚信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承诺的事项要逐一兑现,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大偿还拖欠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账款力度。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打造“无事不扰”生产经营环境。严厉打击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乱象,加强负面监管执法案例曝光。
选树优秀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民营经济宣传工作机制,在全省主流媒体开设民营经济发展专栏,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选树民营经济典型,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曲镜浔
初审:刘晗
复审:马萍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