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来源: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初审:刘晗
复审:马萍
终审:张宇
编辑:刘晗
更新时间:2024-09-23 12:46 来源: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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