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24-09-15 15:05   来源:廉洁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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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通化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民建通化市委会原主委、通化市高速铁路(机场扩建)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于泓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问题。2023年10月,于泓接受通化市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食用高档菜肴。于泓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2.集安市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罗从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7月及2020年10月,罗从海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集安市某合作社实际控制人组织的宴请。罗从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3.辉南县中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徐明(已退休)违规使用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上半年,徐明2次使用单位账外资金宴请辉南县卫健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已另案处理)。徐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4.吉林昌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凯多次使用账外资金大吃大喝问题。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刘凯多次使用公司账外资金组织同事大吃大喝。刘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5.通化县二密镇曙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康振贵使用公款宴请包村干部问题。2020年8月,康振贵虚列用工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宴请前任和时任包村干部(已另案处理)。康振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中,有的公然公款吃喝,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设立“小金库”核销费用,这些问题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必须横下一条心,迎难而上一抓到底。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到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规律和危害,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有针对性地强化违规吃喝问题整改整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顶风违规吃喝问题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深挖根源、精准纠治、健全制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自重自省,绷紧纪律之弦,注重点滴养成,坚决抵制违规吃喝歪风,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原标题:通化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