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4-05-14 14:28   来源:廉洁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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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力推进办案,强化警示震慑。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玉广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张玉广在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个别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出现严重违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张玉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和龙市交通运输局原四级调研员卢春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赞助费”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卢春以单位办公经费不足为由,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赞助费”,用于单位支出;2017年至2019年,某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期间,卢春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被拆迁人以提供虚假材料评估等手段,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卢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共安全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钱国生利用职权便利为企业承揽工程项目,借机敛财问题。2019年至2020年,钱国生帮助某企业老板承揽了梨树县农村饮水安全等4个工程项目;2019年至2020年,钱国生在没有实际出资且未参与经营管理情况下,先后3次从该企业老板处分得“利润款”。2023年8月,钱国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辉南县殡仪馆原党支部书记、馆长陆万军诱导群众消费、只收费不服务问题。2012年至2023年,陆万军在不告知丧属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将多品类的丧葬用品打包销售一并结算;在未提供委托处理骨灰(送、捡)服务情况下向丧属收取费用,只收费不服务,侵害群众利益。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陆万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乾安县乾安镇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高波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时任乾安镇政府民政助理高波被选派到乾安镇西北村任第一书记,并主持全面工作,在西北村村委会采购煤炭过程中,采用虚开票据等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处理村招待费和个人生活花销。2023年10月,高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梨树村原村委会主任李东旭私分村集体荒地租赁款问题。2018年,李东旭在未经村集体研究决定情况下,私自将村集体所有的河道荒地以个人名义对外租赁转让,并将转让费占为己有;2019年,李东旭与社会人员共谋,在未经村集体研究决定情况下,私自以村集体名义将村集体荒地对外租赁,并私分租赁款。2023年9月,李东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6起案例,涉及土地整治与保护、惠农补贴、殡葬服务、农村“三资”等领域,关乎民生、关系民利,无论是直接贪腐还是失职失责,侵害的都是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省纪委监委强调,当前,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全省正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这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切实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集中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标题: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