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国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国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人大代表等选举中徇私情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亲属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宋国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任性用权,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国干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标题: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国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