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上不少美食类直播内容通过“达人探店”分享、“大胃王”的噱头吸引流量,部分“吃播”存在严重的食物浪费现象。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引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示:美食“达人探店”或成商业广告,“大胃吃播”涉嫌违法。
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按照该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达人探店”“达人种草”“达人体验”类的短视频,只要同时附上链接实现跳转购买,就属于互联网广告,必须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短视频营销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达人探店”网红达人和互联网发布平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不少美食类直播内容通过“大胃王”“多吃也不胖”等人设标签吸引流量,部分“吃播”存在严重食物浪费现象。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倡议: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应坚守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养成按需点餐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同时,勇于举报餐饮浪费行为,做制止餐饮浪费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