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提升粮食产量、持续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坚持“夯实基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良田粮用”基本原则,按照“四个优先”工作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400万亩,占全省永久基本农田53%。今年,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550万亩,创历史新高,为全省粮食产量达到816.16亿斤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先后制定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评价激励实施细则》《项目竣工验收试行办法》等工作举措,建立了“地方政府统筹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五统一”农田建设机制。
强化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渠道。对列入省级高标准农田试点、示范项目区提高补助标准,对农田建设任务较少市县采取定额补助,今年全省亩均投资由1385元提高至1560元。同时,组织农业农村部门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支持市县两级使用政策性贷款建设。
夯实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位一体”综合配套建设和“六个结合”工作举措,累计修建田间道路3700余公里、农道桥1200余座、田间灌排渠道1500余公里、涵闸等渠系建筑物7300余座,打机电井8000余眼,项目区基本实现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
推进示范创建,辐射引领带动。为了逐步提高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以产粮大县为重点,针对黑土区、盐碱区及一般土壤区等不同土壤类型区域,按照“现代化、规模化、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建成亩均投资标准达到3500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30万亩。同时,以示范区地块为载体,统筹推进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有机肥堆沤还田,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加强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模式。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将已“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鼓励各地创新管护模式,探索开展村组集体“共管模式”和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托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