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悦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悦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骆孟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骆孟炎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于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平因工作需要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杜红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杜红旗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杜红旗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吴兰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王成胜为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吴兰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金忠一的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李志君的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李广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李世秀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齐东妍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六、任命周婧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七、任命宋国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孙陶轶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九、任命王莹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任命于飙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任命张建国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二、任命赵书楠为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十三、任命王洪涛、赵艳红为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四、任命梁志敏为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李文戈、王立民、刘萍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李晓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孙家平的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李子臣的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郑旭、李洪民的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牛西平的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何兵的吉林省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任命王任刚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九、任命徐政为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任命陶虹为白城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一、任命李雪梅为延边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二、任命朱明为吉林省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名单
(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盛美军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赵彦峰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