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文件实施几年来,在广大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面对“十四五”新征程新任务,应继续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这对于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的建立完善,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重要意义。
充分总结电商助农成熟模式成功经验。“十三五”时期,“互联网+”使得电商迅速发展,并与各行各业结合起来,新模式、新路径层出不穷,市场化、项目化特征明显。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优化生活方式、助农增收的重要驱动力。诸多“助农计划”通过电商渠道实施,不断探索“电商直播+助农”模式的实践路径,帮助各地区特色农产品提高品牌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进而将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卖到各地。电商助农在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提升的同时,也大幅增加了互联网用户粘性,丰富了百姓网上生活体验,使得这一举措更具有可持续性,特别是在精准扶贫中,实现了多方共赢。应梳理总结相关工作经验,把农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商平台,实现企业、农户与消费者共赢的模式总结好;不断优化电商平台,将提升信誉度的做法总结好;不断挖掘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把解决人才匮乏问题的经验总结好;把通过农业企业自筹、互助支持、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助力等多方解决资金的模式总结好,让电商经济在助农增收、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发挥应有作用。
进一步彰显农村电商将实体经济与互联网融合的叠加效应。电商助农,让小乡村有大舞台,也有大未来。在总结经验的同时,要继续强弱项补短板,以更大力度发展电商,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让传统农产品销售突破市场的地域限制,拥有更宽广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信息闭塞,产品销售难是一个共性问题,滞销会打击农民朋友种养殖的积极性,要通过电商拓宽农副产品销路,给农民带来真金白银的收入,为振兴乡村产业注入强劲动能。实践中,应紧密围绕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推动涉农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业观光等工作,统筹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等政策效应,大力推广“互联网+流通+服务”的电子商务模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惠农、富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流量与技术赋能,让农民从中受益,让田野更有希望,让乡亲更有甜头。
不断创新电商助农模式,及时跟进综合配套,完善相关保障。在电商助农中必须有一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把事业平台搭在农村广袤大地上,切实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要引导农民朋友更好学习社交型电商模式,更多参与网红经济。鼓励电商平台研发推出更便捷的服务产品,进一步促进商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推动产地直发模式发展,实现消费者、农户、平台三方共赢。尤其是对生鲜农产品,需要继续探索好的运营和应用模式,在产、销、储、运等多方面提供电商领域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培育龙头农企,培养农民网红,扶持农村电商人才成长,进而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做到善待、善用新业态,强化带货效果,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大政企协同力度,通过更有力的制度安排,推动电商平台再上新台阶,电商助农呈现新作为,让“手机成为新农具、数据成为新农资、直播成为新农活”更加普遍,聚集起精准助农的电商新动力与新能量。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