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对贾坤、张存双、王洋三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月27日晚上7时至10时,长春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专班,分别对朝阳区永寿街2号一品红城四期一幢民宅出租屋和长久路217号“晟源”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调查核实确认德惠市第二实验中学教师贾坤和第二十三中学教师张存双有偿补课。
3月28日10时许,长春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专班,对长春新区应化新路“博然教育”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发现一名教师为9名初中学生补课,经调查核实该教师为德惠市第二十八中学教师王洋。
依据国家、省、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规定,长春市教育局对贾坤、张存双、王洋三名教师做出如下处理:
给予贾坤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中级十级降到初级十二级,取消一级教师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竞聘;调整工作岗位。
给予张存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副高级七级降到中级十级,取消高级教师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竞聘;调整工作岗位。
给予王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中级十级降到初级十二级,取消一级教师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两年内不得参加岗位竞聘;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