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原则,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所有中国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其功能价值与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取向相契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这一论断和要求,并明确提出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等发展目标,这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全局性意义。实践中,必须充分彰显人民民主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追求,尊重人民意愿,保障人民平等发展权益,使民主作为手段和目的有机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地解决好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更大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主体的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汇集全体人民智慧和力量。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结合民主与集中,确保国家立法、决策等环节广泛听取民意,为国家的有效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应通过完善民主协商机制,拓展参政议政渠道,增进共识,找到民意的最大公约数,制定满足人民需求的政策。中国式民主是全过程的,不仅限于票决民主,还通过发展协商民主达成共识,使政策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在人口众多的中国,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协商机制,能够有效避免盲目扩大政治参与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从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有利于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激发人民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目标任务,又是重要制度保障,必须不断提高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系统性、规范性、协同性,保证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动能。一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管全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以制度的持续完善,更好地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广泛、深入、持久地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二要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应不断优化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创新协商方式,打造特色化协商平台,使各协商渠道更好地发挥其协同作用。三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保障了人民群众全流程参与国家治理和共享治理成果,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价值追求得以落实,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以保障基层群众广泛、深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四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根本是解决人心和力量问题,其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通过大统战来增强人民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进而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道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铸牢民族大团结的基础。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于敏
初审:马萍
复审:刘晗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