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1月27日上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锦尘,副主任贾晓东、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梁仁哲,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田锦尘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对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吉林省邮政条例(修订)》《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批准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省增加发行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高广滨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根据《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部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李佳星 吉林日报记者李娜
初审:刘晗
复审:马萍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