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重阳节,教老人一眼识破七招骗术

  更新时间:2024-10-10 10:35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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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重阳节快到了,你是否回家陪伴老人呢?有个别老人因为缺少陪伴,正在容易相信不怀好意之人,以致养老钱被骗走。

为让老年人识破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养老钱不被骗走,在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系统工作十余年、有着丰富基层实战经验、时任汪清县司法局副局长叶震宇介绍了不法分子常使用的七招骗术。

第一招——“保健品陷阱”。诈骗分子常常打着“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的旗号,向老年人推销高价保健品。他们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夸大保健品的功效,甚至声称这些保健品可以替代药物治疗。诱骗注重养生的老年人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保健品,或是以各种“神奇”疗法诈骗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老年人一旦轻信,不仅会花费大量金钱购买这些无用的保健品,还可能延误病情。预防这一招,老年人要保持理性,端正保健理念,认识到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遇到推销保健品的人员要多与家人商量,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其词的宣传。

第二招——“投资理财骗局”。骗子打着养老服务、金融养老等旗号,以高回报、低风险的虚假投资项目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理财。他们往往会编造一些看似专业的金融术语和成功案例,在社交平台或聊天群中传授投资经验,引用老年人在第三方平台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或者其他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一开始会让老年人产生高额收益的幻觉,让老年人误以为找到了赚钱的好机会。一旦老年人投资,骗子会鼓励不断追加投资。最终骗子会以“你的账号存在违规操作”“系统出了问题,请稍后再试”“平台正在升级维护”等各种理由拒绝提现,或者突然关闭平台,让老年人损失惨重。实际上,这些投资项目往往是子虚乌有,一旦老年人投入资金,就会血本无归。要防范这一招,老年人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进行投资理财前,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或者与家人商量,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第三招——“养老康养服务诈骗”。不法分子以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收取高额的会员费、服务费等。他们承诺提供优质的养老公寓、床位使用权、优先居住权、上门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向老年人收取高额的会员费、保证金,非法吸纳老年人钱财。但实际上少数养老服务机构不具备养老服务实力,或者承诺的养老服务明显超出其运营能力,这些服务根本无法兑现。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服务时,要仔细考察服务机构的资质和信誉,签订正规的服务合同,避免上当受骗。

第四招——以房养老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接触老年人,瞄准老年人的房产,推出“以房养老”项目,承诺每月高额的利润,忽悠老人抵押房产贷款,将贷到的钱用于购买“高收益”的“理财项目”。让老人陷入深重的债务中,在给付老年人一些“收益”后即卷钱跑路,造成老年人失去房产。

第五招——“代补缴纳养老金”。不法分子假借认识人社局或社保局工作人员,谎称“有特殊渠道,可以帮助未参保人员代办养老保险”“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一次性缴清,到退休的时候,每个月就可以拿到退休工资。”可帮助未参保人员开展代办服务,以此收取未参保老年人数万钱款,骗取高额费用。未参保的老年人为了享受社保待遇,往往被骗缴纳高额费用,最终无法获得保障。

第六招——“不合理低价游”。不法分子以低廉的价格组织老年人旅游,然后通过强制、诱导、忽悠、捆绑销售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商品,或者途中变相增加旅游费用。老年人在选择旅游时,要主动拒绝“不合理低价游”,不盲目追求便宜,要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在旅游消费时,要谨慎购买不能辨别真假的商品,如果购买,要索取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维权。

第七招——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子女的关心、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伪造证件,以执行逮捕或缴纳保证金等名义,骗取老年人的钱财。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立云

初审:胡健华

复审:梁拓元

终审:张宇



编辑:胡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