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成效显著。根据相关平台调度,2022年夜间消费占比为39.8%,2023年夜间消费占比为40.7%。今年“五一”假期期间,全省夜间消费占比约43.7%,日均夜间消费较去年同期增长9.4%,其中深夜(凌晨1—3点)消费占比约22.2%,日均深夜消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2.3%,深夜消费在夜间整体消费中占比约50.9%。
夜间消费占比是指夜间消费占全市消费比重,较为精准地勾勒着地区夜间经济发展效果。怎样的部署和谋划,促成了全省夜间消费占比持续走高?为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规划引导先行 建设消费品牌
消费品牌,也是地区夜间经济发展的金字招牌。乘着消费市场加速复苏的东风,我省消费品牌创建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处长赵天明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评估验收工作,确定长春桂林胡同、四平仁兴里、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等10条街区为“省级步行街”;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整合商旅文体资源,打造“莲花岛·夜长春”“东北不夜城”“这有山”“松江花月夜@吉林”“四平仁兴里”“延吉民俗园·不夜城”等一批吉林特色消费品牌;连续三年全省联动开展夜间经济系列活动,举办特色活动2000余场,已拉动消费200余亿元。
此外,我省商务部门联合省直13个部门制定《吉林省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我省长春市、四平市被列入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白城市、白山市、辽源市被列入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共建成63个便民生活圈,服务96.12万人;依托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商务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除了引导和调动,还有细致入微的政府服务。
日前,住建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推动共享停车;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等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支持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推动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对既有停车设施进行改扩建。
业态升级加速 拓展消费空间
消费需要时间,也需要空间。如何在冬季漫长的吉林打造适宜适用、有利有效的夜间消费场景?商务部门给出了答案。
2023年11月,省商务厅会同5部门,组织开展吉林省夜间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确定了12个群众认可度高、发展特色鲜明的吉林省首批夜间消费集聚区,并在集聚区内打造27个夜间消费新场景。
新场景带动新消费,夜间消费新景象在我省遍地开花——
长拖1958文创特色夜间消费集聚区在保留长春拖拉机厂原始风貌基础上,焕发后现代工业气息,尽情展示长春老工业城市的厚重和活力;
吉林市河南街商圈通过仿古改造,展现松花江畔百年商埠的历史风貌;
通化市龙兴里民国风情夜间消费集聚区还原老城记忆,再现民国时期关东重埠的历史韵味;
敦化中成民族特色夜间消费集聚区依托朝鲜族文化底蕴,深耕朝鲜族市井文化,复刻朝鲜族繁华过往。全业态一站聚合,呈现出一个原汁原味的朝鲜族风格主题休闲娱乐互动空间……
伴随着系列部署的加速落地,我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局面初步形成。
促销活动扩容 激发消费潜力
随着消费升级的稳步推进,吉林夜间经济的发展也面临升级课题。怎样迎接市场机遇?如何应对新的挑战?我省精准应对。
近年来,省商务厅提质扩面打造“1·8”“9·8”和“盛夏”“冰雪”两节两季综合性促销平台,全年累计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超过2000场(次),形成波浪式消费热潮。全面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装等供给,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电商直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4个主题网络促销活动和N场配套活动,打造“吉林吉品·服贸全球”IP矩阵。
既要创新,更要“守正”。
近年来,我省组织老字号、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年货节、嘉年华等促销活动,参展进博会、消博会、绿博会等大型展会,开拓域外市场,实现扩销增销;组织开展“寻味吉林”首届地标美食网络评选暨“锦绣中华 支付无忧”活动,进一步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弘扬吉林特色饮食文化,重塑吉菜“名店、名菜、名厨、名小吃”,打造“吃在吉林”旅游新亮点;指导各地开展世界锅包肉大赛、啤酒节、美食节等主题活动,营造美食消夏热闹场景;联合美团、云闪付等平台在夜间时段分类推出满减、补贴、返券等优惠,激发夏季消费热潮。
此外,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质量提升行动,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作者:陶连飞
初审:马萍
复审:刘晗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