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周其巍)司法拍卖房屋的交付是当事人利益的直接实现,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具体落实的最后环节。近期,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史某合同纠纷执行案的案涉房屋进行了拍卖。
经过两轮网上竞价,曲某以最高价格拍卖成交,成交后第三天法院就通知曲某办理手续。在办理房屋交接时,仅花费一个小时就完成了验房及钥匙交接。房屋交接后的第二天,法院通知曲某办理房屋产权交接。如此高效的执行工作令曲某欣喜不已:“我还以为要一个月左右才能交接完毕呢,没想到这交接速度堪比‘速递’。”房屋交接完成后,法院立即向申请人发放案款,申请人拿到钱时慨叹:“真好、真快,为人民法院点赞。”
正义不迟到,公正不拖延。接下来,长春经开法院将继续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