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代黎黎)自2023年9月,延边州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领域“一攻坚五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州形成以上率下、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从“重点攻坚”到“系统整治”的重大转变。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延边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系统研究,审定方案。分管副州长靠前指挥,深入多个县(市)整改一线调研,现场召开会议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深入落实“三管三必须”生态环保职责,全面排查梳理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
提高重视程度,把握问题导向,注重分类推进。延边州通过采取“一封信”形式,加强与部门、县(市)“一把手”沟通联络,有效提高重视、推动工作。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与县(市)政府及州直部门主要领导签订整改工作责任状,将督察整改攻坚问题和“五大领域”整治问题全部拉条挂账,分类施策,落实落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动解决。截至目前,24项督察整改攻坚任务,已完成整改22项,剩余2项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排查出的95项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88项,剩余7项问题已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均在有序推动。
持续跟踪督导,开展全面复查,务求工作实效。延边州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一攻坚五提升”推进情况和问题,对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调度分析研判,精准有效传导整改压力,全过程监督推动整改工作。州生态环境局联合州直相关部门强化跟踪督导,印发“一攻坚五提升”整改现场核实工作方案,对县(市)整改现场核验全覆盖。
通过重点攻坚各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系统整治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等五大领域,延边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23年底,延边州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2%,空气质量综合指标连续四年(2020—2023年)位列全省第一;全州24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5.8%,高于全省水平10.2个百分点,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全州9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