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更新时间:2024-03-14 07:31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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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代黎黎)2023年,延边州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2023年,延边州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以服务我省三个万亿级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为目的,营造放心消费体验,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

目前,延边州共计培育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4家,其中,省、州、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分别达9家、69家、162家。2023年12月13日,在全省“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现场会上,延边州共有7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全省评选出四个“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延吉市、珲春市位列其中。

每年一次的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涉及市场、商务、文旅、统计、消防、铁路交通、邮政物流等多个部门。据《2022年度吉林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研究报告》显示,延边州消费环境指数位列全省市(州)第二位,其中,消费安全和消费满意两项得分均位列全省第一。

延边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开展州暨延吉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全年共计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活动17个,消费者参与19500余人次;经营者或企业参与317户。

2023年,延边州持续推进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建设,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及国际消费维权服务保障,构建透明消费评价体系,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效能稳步提升。

——新增ODR企业17家,现已引导243家经营主体入驻全国12315平台注册成为ODR企业,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全州已建ODR企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0件,达成和解15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5万元,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稳步提升;

——全州现有消费维权服务站393家,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8家,已建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5件,达成和解23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9万元;

——在珲春市设立俄罗斯消费维权服务站5个、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1个。截至2023年年底,共受理消费纠纷、解答咨询近100余件次,涉及购物、餐饮、医疗等诸多领域。珲春各中俄消费维权服务站也多次收到来自俄罗斯消费者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协调、圆满解决诉求的感谢和赞赏;

——作为首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城市之一,延边州坚持“依法公示、问题导向、社会共治”原则,在强化公众监督、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合法、客观、及时、规范,不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不侵犯经营者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将办结的消费者投诉信息予以全面公示。促使经营者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2023年10月,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当年年末,全州已公示消费投诉1335件。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