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广滨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立足吉林实际和人大职能定位,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继往开来、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