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记者万双)前不久,双辽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张某等9人投诉:在双辽市某回迁楼工程水暖项目施工中,施工总承包建筑公司刘某拖欠张某等人人工费共计34万元。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约下,经双辽市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双方很快达成分三期还款的协议,第一笔款项10万元已支付到位。
为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收尽收,有效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双辽市今年制定出台《双辽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机制》,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三方职责,建立起“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长效机制。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等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项目开工的部门,切实履行对施工单位缴纳告知职责和监督催缴职责,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对拒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进行处理。
压实属地政府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政府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全口径统计,每月向人社部门报送工程建设项目详单,全力配合人社部门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
压实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人社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送的项目情况表,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精准掌握开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缴未缴的依法催缴,拒不改正的及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处理、依法查处。
目前,双辽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今年全市共有38个施工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93万元,实现在建工程全覆盖,为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消除信访隐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