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记者董博 庞智源 通讯员赵克岩)今年以来,为切实优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准入评估工作,辽源市医保局从参保百姓的现实利益和医药机构实际需求出发,在提升服务、优化流程、强化监督方面下功夫,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引导医药机构公平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准入的“后顾之忧”,提升准入热情,辽源市医保局全力做好医药机构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多点发力打通制约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难点、堵点。
从“定期办”变为“随时办”,切实优化准入申报流程,前移服务端口,提前将评估标准、应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简化申请材料提交手续,将医保定点申请事项由后台受理改为窗口受理,初审受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医药机构。同时,修改完善《辽源市医疗保障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考察评估标准》,取消药品品种数量限制,让专科医院也能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
“得知评估标准变更以后,我们第一时间递交了申请,经过评估很快获得双通道药品的使用权,这对于患者来说是个巨大的好消息,减轻了他们的经济压力。”辽源市眼科医院眼科主任刘洋告诉记者。
为了规范流程科学评估,市医保局进一步细化了《辽源市定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经办规程》,去除冗余环节,让评估流程得到精简和优化。充分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从评估的范围、条件、流程等多个方面精简考核评估标准,保证医药机构从申报开始到评估结束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流程都清晰透明,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经办规定调整后,全市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准入范围。同时,授权县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组织受理、评估、签订医保协议,便利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放”的同时强化“管”的砝码。辽源市医保局创新考核方式,升级评分制度,精准监管医药机构的履约服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实施分档预留保证金,加强基金安全源头管理。年初以来,全市已有12家医疗机构、44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家医疗机构退出定点协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