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张婉婷)近年来,东丰县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东丰县法院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理念贯彻到每名法官干警理念和实践中,在办案过程中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善执惠商。
在A公司和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A公司在诉前阶段向东丰县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他们迅速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B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B公司企业生产经营亟需资金,解除冻结确实迫在眉睫,为此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在短时间内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随后,A公司主动提出解除查封,承办法官迅速制作解封法律文书,并于当天前往银行办理解封手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助力。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护网”。东丰县法院对被执行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挽救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助其发展。
在申请强制执行东丰县某水上娱乐公司系列案件中,该公司受疫情影响,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东丰县法院收到查封申请后发现,若将水上乐园分开评估拍卖将严重损害该水上乐园的整体价值,而且该企业现有资产并不够实现全部债权,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企业“活下来”。在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生产活力后,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采取了先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活查封、活扣押的执行措施,允许该娱乐公司继续使用,但是不允许处置。进而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企业成功盘活。
东丰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组织开展“千名法官进企业”“大走访”“企业服务月”等普法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倾听企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切实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