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人民至上 推进全民普法

作者:董博宇   更新时间:2023-05-17 06:56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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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其中强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丰硕。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脚步,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全民普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使法治思维渗透和融入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才能更好教育引导全体人民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并坚定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在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贡献智慧和力量,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要重视宪法宣传,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全面压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在普法主体和受众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将法治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个环节,强化人民团体、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公益普法职责,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与资源,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引导公众通过合法途径和正确渠道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带头践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更好推动实现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强化服务与宣传贯通融合。在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中进行普法,对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彰显社会法律服务行业相关资源的社会公益价值,常态化组建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和法律援助团队,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的渠道。针对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科学研判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矛盾,选取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鲜活案例、事例作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实践课”“警示课”。建好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公益性答疑,持续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高质量推进“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依托基层司法机关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各方面协同工作机制,打造“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作用,紧密围绕社会需求、公众关注领域,进社区、走村屯,多形式、多角度、精准化开展现场法治宣传,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群众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让公众全过程参与和监督法律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效能,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内化为行为准则。

搭乘新媒体新技术快车,丰富活动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紧密结合实践来推进,让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使普法宣传效能最大化。一方面,借助新的媒介技术,用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能理解、信得过的生动形式,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的法治宣传矩阵和智慧普法平台。如在《民法典》的宣传中,可结合各种现实生活案例,以“讲故事”形式推送法治短剧、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融媒产品。另一方面,力求通过多样化载体,让法治公益宣传教育活动显现倍增效应。以“法治宣传+社会组织+志愿者”“法律法规宣传月”等丰富形式和创新活动,搭平台、求实效。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青年专家学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活动,久久为功,不断推动法治宣传与司法实践活动有机融合,营造全民参与法治建设、人人推动法治化进程的浓厚氛围。

作者:董博宇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