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作者:陈 曦   更新时间:2023-04-24 06:01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吉报头条
重要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图片精选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提升管党治党、治国理政效能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新征程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团结带领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鲜明的发展性特征。悬规植矩,器惟求新。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党内法规”这一概念。党的十四大修改的党章提出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内法规”正式写入党章。2006年,十六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陆续修订出台了一批重要党内法规,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积极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学规知规的良好氛围,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的制度规范体系和独特优势也将伴着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坚定的政治性特征。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政治属性是党内法规制度的第一属性。从党内法规制度的演变历程看,其起源于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政治需要,发展于管党治党的政治实践,变化于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政治形势,作为党的专门规章制度,体现着党的统一意志,致力于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管党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持续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努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内法规是把党章各方面要求具体化、把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主张确立为全党统一意志的重要形式。每位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矢志不渝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高度的协同性特征。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我们要理顺法治模式中的政治逻辑,站稳法治道路上的政治立场,以法治理念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有机统一起来,发挥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互补的作用。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广大党员干部要补足精神之“钙”,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坚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相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我们必须将其坚持好、运用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到党的领导工作和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实践中。

作者:陈 曦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