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代表了美好生活的希望、人民群众的期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部署,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出明确要求。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和保障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夯实法治基石,坚定不移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绿色低碳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和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国家层面的生态环保方面立法、执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执法情况检查等工作日益强化,营造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浓厚氛围。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环境保护法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加明确,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有效落实,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吉林全面实施“三个五”战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生态强省建设,设立“吉林生态日”,出台和修订了黑土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一系列法规,依法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依法落实相关治污主体责任,促进节能减排等技术应用,形成了日趋完善的生态环保法规体系和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型步伐坚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高,百姓身边“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多,“梨树模式”等保护性耕作面积居全国第一、五年增长5倍,建成高标准农田4330万亩、五年增长60.4%,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入选全国首批国家公园,长白山、查干湖等生态旅游发展势头强劲。这些成绩是吉林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生动写照。实践证明,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是关键。必须持之以恒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形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只有把绿色发展的底色铺好,才能人人受益、代代受益。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核心在法、关键在严、要义在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坚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绝不容越雷池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就要受到惩罚。要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切实让法律和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人人做到在生态面前再小的地方也不能破坏,在保护面前再大的诱惑也不要动心,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构建绿色金融法治保障体系。绿色金融重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要依法明确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同降碳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起更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坚实的法治保障体系深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