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闭幕后,省自然资源厅立即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大家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自然资源部门要从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之大者”的根本要求上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的重要责任,细化、深化、实化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思路,凝聚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强化资源保障。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向市(州)和部分开发区下放用地审批权,赋予地方用地自主权,完善和落实快速用地保障机制,实现全省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同时要强化乡村振兴土地资源支撑,针对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出台点状供地政策。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与浙江省签订点对点增减挂钩跨省调剂协议,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推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保障乡村发展有规可依,多措并举保障乡村振兴。同时,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党政同责,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同时进一步推进落实“田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已经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守护。进一步抓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工作,造地增粮。聚焦实现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工程,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放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紧围绕用地审批,大力推进便民利企措施落实,促进营商环境有效改善。创新保障性住房用地举措,落实单列租赁用地计划,最大限度满足供地需求。依法依规为群众破解“无籍房”问题,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多措并举化解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全面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调工作体系,统一工作流程,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抓好“三区三线”划定落地实施,全面推动“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加快国土资源的空间支撑。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优化自然资源的要素配置,切实保障未来发展空间。同时,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推动形成国土空间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