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市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深研项目建设机理,紧盯企业痛点堵点,围绕“四个统一”扎实开展靠前指导、联合服务,坚持用政府最优服务换取企业最优体验,取得明显成效。
项目前期联合介入,实现“一单五清”。项目策划阶段,建设单位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供项目拟选地址坐标、占地面积等基本信息,各审批部门联动协同,一次性提供办理流程及事项清单,指导企业早着手早准备,提升报建效率。
方案图纸联合审查,实现“一图到底”。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会审,联合出具审查意见。开发应用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实行“一套图纸、全程通用、多部门共享”,平均为每个项目节约审查时限10天。
一次委托联合测绘,实现“多测合一”。将项目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土地勘测定界、规划定位放线、规划验线等10种测量测绘成果整合为竣工验收综合测绘报告,变多次委托多家机构为一次委托一家机构,实行“一次委托、多测合一、成果共享”。
市政服务联合报装,实现“四个到位”。对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等外线接入工程涉及事项,实行一表申请、并联审批、联合施工、同步建设。按照“提前规划配套到位、外线工程施工到位、接入条件告知到位、全程跟办服务到位”原则,在土地出让前,提前规划制定“管网条件图”,在项目开工前配套至用地界线,在项目完工后直接办理接入,保障项目建成即可投运。
竣工验收联合组织,实现“一站办理”。整合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事项,建立项目帮办代办专员队伍,全面提供政策解读、申报指导、问题商解等服务。对申请材料不满足验收要求的,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资料审查合格后,实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按照企业预约时间,部门同时到场,1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并一次性给出现场验收意见。
信用为基联合监管,实现“一‘眼’洞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实现对部门审批和项目建设的全场景、全天候、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的立体式追踪监管。对企业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吉林长春)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