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强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血脉,其对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助推作用至关重要。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强化金融支持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所需的各类生产要素高效组合,有利于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技术创新效率,从而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新征程上,应进一步发挥金融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强化以金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认识,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动力。良好的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社会健康高效发展的基石,更是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增进广大农村群众福祉、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参与到农业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对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关问题、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当前,在金融创新和农业改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中,商业性金融机构坚持服务三农战略,积极响应并参与农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配给力度也持续加大;在贯彻各项支持农业政策基础上,银行机构间也积极展开合作,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相关资金问题。但仍要看到,金融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上还存在着一些亟需改进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做好基础调研工作,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范围,更好满足服务对象多层次金融需求,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加大对涉农金融领域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适配性。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量,要在金融政策上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力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和相应的保障机制来维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如通过组建担保机构等方式来降低投资者风险,提高投资回报,减少投资者的后顾之忧,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融资,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应进一步重视考核评估机制的作用,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打造高质量金融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凝聚各方力量,创新金融服务路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某一金融机构“单打独斗”就能助推完成,而需要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多种类金融机构所构成的金融服务体系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各类型金融机构必须秉持系统思维、团结协作理念,持续创新产品与服务,才能更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农业新技术、农用新型机械设备、农场大额度贷款等各项建设和工作的资金需求。因此,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和促进商业银行改革,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其更好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金融服务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队伍建设,强化机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创新意识,增强底线思维,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不断提高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综合能力。
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极易受到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影响,而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持续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和升级,在保险种类、范畴、费率、理赔等相关方面作出适应性调整,努力推出创新性保险产品,拓展保险在灾害救助和社会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同时,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农企、农户弄通弄懂专业保险的条款、适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参保比例,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