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从业者,应该做司法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张嘉良代表如是说。
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结合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张嘉良代表建议,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许”的原则,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行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规范行政机构实施惩罚和奖励的自由裁量权。
完善政策传递方式,加强政策法规梳理。各级政府部门应广泛采取专属政策传递和辅导、问卷调查和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同时,建立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反馈制度,加强政策法规梳理。
完善决策监管和责任追溯制度,构建三方行业监管模式。建立决策管理信息库,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发挥行业协会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加快整合吉林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知识普及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管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