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作者:梁毕明 钟航   更新时间:2022-10-04 07:49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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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提出“高质量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一系列措施,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未来发展中,必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精准发力,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新篇章。

只有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将其做大做优做强,方可有效增加供给,促进消费,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持续动能。经过不懈努力,五年来,我省市场主体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五年净增113.5万户,总量突破300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跃居全国第8位。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活力不断提升,为吉林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所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我们必须主动作为,着力营造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调动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推动其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助力吉林经济持续迸发活力、行稳致远。

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各有不同的地方来说,结合自身优势,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引领作用,对于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于我省而言,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优势,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的产业链条,根据行业发展与企业经营情况精准施策,助力行业市场主体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具体来说,应着力打造现代新型汽车和零部件、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三个万亿级大产业,以及医药健康、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若干千亿级规模产业,培育壮大一批千亿级百亿级企业。深入贯彻“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六新产业”与“四新设施”建设,夯实支柱产业和重点高新产业发展基础。强化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企业“软实力”持续提升和知名度不断扩大,更好助力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深化国企改革,建设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以改革引领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对于提升国企自身发展活力、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更好助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等都有重要意义。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省属重点企业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国有企业自身也要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贯彻落实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工作要求,努力发展数字化产品、推动数字化制造、推行数字化服务,为“数字吉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着力推动企业成长为引领行业技术发展的领军企业。

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切实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效应,继续深入落实“吉翔”计划,鼓励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加强省内企业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创新服务机制,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与数字化建设指导,助力中小企业成为“现代化”市场主体;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不断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融资方式,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对优质民营企业及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更多金融援助,多措并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是一个城市和地区的重要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的“助推器”。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必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要以各类市场主体便捷的服务和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以“放权、便民、让利”为出发点,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自由平等的竞争机制与高效安全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开办的各项便利化举措;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具有相同权利、相同机会、相同规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作者:梁毕明 钟航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