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稳增长丨吉林税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

  更新时间:2022-09-21 08:43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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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税务局了解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今年以来,全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真金白银助企纾困。税务部门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的工作策略,不折不扣地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截至8月31日,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65亿元,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大盘贡献了税务力量。

缓税缓费相当于国家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公告》出台后,“无息贷款”期限再次延长,能有效为企业带来资金“活水”。据了解,此次政策中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同时,《公告》明确,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缓缴期限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据悉,为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部门已全面优化升级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政策出台后,辽源经开区税务局第一时间通过税企微信群向我们宣传了这一好消息,我们初步计算可以享受到41万元的‘加长版无息贷款’,让我们有充足的现金流进行生产经营、保障员工工资!”辽源市欧蒂爱袜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丽兴奋地说道。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缓缴政策届满延期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吉林省税务部门将及时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向企业精准送达税惠新政,确保企业政策应知尽知、红利直达快享。”吉林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坚定不移稳增长丨吉林税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