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调整新冠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4日1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1个)
双阳区(1个):双阳区云山街道城市嘉园二期66号楼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3个)
南关区(1个):南关区鸿城街道卫星花园17栋
汽开区(1个):汽开区49街区19栋
双阳区(1个):双阳区云山街道城市嘉园二期(除66号楼以外区域)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