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调整新冠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9-13 13:44   来源:长春e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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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3日1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2个)

双阳区(2个):双阳区云山街道阳光安居小区3栋、双阳区云山街道阳光安居小区1、2栋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

绿园区(2个):绿园区青年路街道风华新苑小区3号楼、绿园区普阳街道朝阳小区5区5栋

宽城区(1个):宽城区柳影街道新月市场楼B2栋

朝阳区(1个):朝阳区湖西街道领秀朝阳上院23栋

经开区(1个):经开区东方广场街道聚宝家园9栋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原标题:关于长春市调整新冠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