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我省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确定为“六个显著跃升”,其中包括“社会治理效能显著跃升”和“党建引领能力显著跃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其全过程,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通过寻求社会意愿和诉求的最大公约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精彩华章。
以党的政治领导力把准基层社会治理方向。政治属性是政党第一属性,政治领导力是政党第一能力。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和高度政治自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其政治领导力主要体现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所展现出来的政治能力、定力和实践效果。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担负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应切实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要坚定基层社会治理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社会工作者必须增强道路自信,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政治头脑,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得到坚决贯彻。要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以党的思想引领力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思想引领力是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命活力的重要支撑,主要体现为创造、传播、运用新思想并以此引导人们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能力,这是保证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实基础。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在理论上探索,在实践中回答。党的创新理论能够全面、深刻、鲜活地反映、指导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发展,并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完善理论自身,这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党创造的新思想、新理论的传播力、辐射力、影响力越强,党的思想引领力和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也就越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党的思想引领更应体现在运用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迷茫、困惑、分歧的问题,这是党的思想引领的根本目的,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旨归。
以党的群众组织力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动力。党的群众组织力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集中反映为依靠、动员、组织和教育人民群众进行伟大社会实践的能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应积极运用组织资源、充分发挥组织功能,实现组织优势向力量优势的成功转化。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新性举措,旨在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实现大巩固、大突破、大提升。未来发展中,要着眼破解基层力量不足、激励保障不够等问题,重点落实好选派万名基层治理专干、畅通基层工作者晋升“双通道”、强化基层干部锻炼选拔和考察激励等工作,围绕建立基层治理服务中心,建强街道、社区、网格党组织,建强用好各类党群服务阵地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方面,要以开展“双报到”活动、建立“双三长”制、常态开展“敲门行动”等为抓手,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治理成效更好地惠及基层群众。
以党的社会号召力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实效。社会号召力是指社会公众基于对政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形象认同、价值认同,由此而形成的各个社会群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围绕共同价值理念、政治目标和社会愿景团结起来并付诸行动的能力。党的强大社会号召力是有效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价值同心圆,增强基层治理实效的重要保障。根据“基层建设年”的部署安排,我省启动实施了以“百个场所惠民生、千家机构进基层、万个岗位强基础”为主要内容的强基惠民“百千万”工程。工作实践中,要以落实这一工程为抓手,坚持把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通过党建引领把广大群众紧密联结在一起,并积极构建“开放式党建”“渗透式党建”“融合式党建”等新模式,让党的历史文化、理想使命、建设成就等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影响和引导基层群众,持续提升党的社会号召力,继而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