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补充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30 12:46   来源:四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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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全力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做到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认真分析研判,现对有关防控政策进行调整,补充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平人员和车辆、省内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平人员和车辆应提前通过“四平备案”小程序向社区、单位报备,并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到平后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

二、对省内长春市、吉林市等无疫情地区来返平人员不 需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提前社区报备、居家健康监 测等措施,实施抵平后社区(村屯)报备。

三、做好北京市、上海市等涉疫地区来返平人员排查, 执行属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管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宗教场所等在行管部门监管 指导下恢复常态化管控,严格遵守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及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30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补充通告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