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讯(记者隋二龙 王忠先 通讯员张妍)“这种新的检查方式省去了之前的准备材料、现场迎检等繁琐流程。现在只需签订一个承诺书通过网络回传就可以了,非常便捷。”近日,谈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细致服务,通化长白山药谷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月感触颇深。
据了解,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实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非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在对A级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企业公示信息自查承诺书》发送至企业相关人员,经企业自查后相关人员仅对《企业公示信息自查承诺书》内容选择是与否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回传给检查人员,经检查人员系统核查无误即完成全部检查流程。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于洪章介绍:“年初,我们在全省首推实施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非现场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普遍推广实施。这种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加强企业自我约束、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一句话就是一张企业的信用承诺书,既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信任,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信用意识的提升,效果非常好。”